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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出國前雖然很興奮,但想到要整理行李是不是也和小龍一樣一個頭兩個大呢這次小龍為大家整理出比較需要特別注意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物品。
●國際線航班之旅客,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不得超過100毫升,並須裝於1個不超過1公升(20×20公分)大小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夾鍊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夾鍊袋內時,塑膠夾鍊袋須可完全密封,且每位旅客限帶一個透明塑膠夾鍊袋。(這點很重要粉絲一定要注意喔~要不然就要當場丟棄了)
如果需要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沒有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牛奶(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須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須於機場安檢線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於獲得同意後,才能放於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
物品 | 託運 行李 |
手提 行李 |
隨身 攜帶 |
限制 |
梳妝用品 (含噴劑) |
可 | 可 |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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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電池為驅動方式之可攜式電子煙霧裝置 (如電子煙、電子雪茄、電子煙斗、個人汽化器、電子式尼古丁遞送系統) |
不可 | 可 |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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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式電子裝置 (如手錶、計算機、照相機、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及攝影機等) |
可 | 可 | 可 | |
含有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蕊或電池之可攜式電子裝置 (含有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蕊或電池以提供電力予其他裝置為主要功能之物品,必須以備用鋰電池之規定攜帶) |
可 | 可 |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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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蕊或電池之可攜式電子裝置之備用電池 | 不可 | 可 |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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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可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http://www.caa.gov.tw)危險物品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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